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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大V禹晋永获刑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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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上午,微博大V禹晋永因犯合同诈骗罪被海淀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罚金10万元,并责令其退赔被害公司经济损失52.2万元。禹晋永不服判决表示上诉。
  □指控
  10亿项目账户最多时仅20万
  海淀检察院指控,2003年3月,禹晋永以北京凯爱投资公司名义与山东省梁山县政府签订《梁山高科技工业园区投资开发经营合同书》,约定县政府提供土地使用权1500亩,北京凯爱总投资10亿元。
  控方认为,禹晋永在没有落实资金、不符合招投标条件的情况下,虚构项目招投标的事实,以凯爱公司名义发布招标公告,并以购买标书款和投标保证金为由,骗取北京一家科技公司52.2万元。禹晋永虚构招投标程序和项目资金来源,号称10亿元的招投标项目,其账户上最多时仅20多万,隐瞒了梁山项目的真实情况。检方建议以诈骗罪判其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审理
  被害单位汇出保证金52.2万
  法院审理查明,被害单位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参与梁山高科技工业园区项目中保安监控、Internet无线网络覆盖和楼宇自动系统投标,按照凯爱公司要求,分3次汇出投标保证金52.2万元,并提交了相关技术方案。
  8月,凯爱公司因未按期年检被吊销营业执照,10月25日,禹晋永未经开标、评标,直接以其在同年6月注册成立的北京凯爱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的名义,向中科软股份公司发送中标通知书,通知该公司在15日内提交工作大纲及实施细则等材料,并在30日内与凯爱顾问公司签署正式合同。
  因对招标主体和招标程序产生怀疑,中科软多次要求禹晋永返还所交款项,禹晋永则以中科软中标后未在法定期限内签署正式合同构成违约为由,告知中科软其投标保证金被没收。
  2004年9月,中科软向报案。2012年7月13日,禹晋永被抓获,赃款一直没退赔。
  禹晋永当庭表示要上诉
  面对一审判决结果,禹晋永当庭表示要上诉。
  其律师李军称,在此案中为禹晋永做的是无罪辩护,“这事发生在2003年,2004年对方报案,直至2007年该案没有任何进展。2009年禹晋永的哥哥去世,因其负责当时的招标情况,其家人将很多材料都作为遗物烧了。2012年,禹晋永被刑拘,在接受讯问时,因事情已经过去了近10年,很多内容记不清了,客观材料也找不到了。”李军认为,判决不能通过口供定罪,“只要判有罪,我们就上诉。”
  □判决
  1
  禹晋永博士学位未获认可
  禹晋永一直坚称拥有博士学位,其律师李军也在庭审时出示了其美国西太平洋大学的博士学位证书和洛杉矶总领事馆教育组的证明。